各院、系:
根據教學計劃安排,期中考試定於第9周(4月22日-4月25日)不停課進行。具體要求如下:
1.各專業期中考試科目不超過2門(至少1門,核心課程為首選)🈯️🤽🏼,其余課程根據教學進度由任課教師自行決定是否測驗✍️。提前結束的課程(不滿17周)不安排期中考試。
2.經濟數學(如果沒有開設經濟數學的專業,可以選其它專業課程),大學英語規定為期中考試課程🐺。
3.期中考試課程於4月1日前報教務處🙅🏻♀️。
4.期中考試各課程的命題、審核🏺、試卷印刷🏌🏻、試卷分發等由各課程歸屬系責。
5.考試日程安排在4月18日前下發。
專業:
年級 | 期中考試科目 |
17級 | |
18級 | 大學英語(二) |
經濟數學 | |
18級應用英語或應用日語專業 | |
2019年3月25日